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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籍管理及审批办转事项

文章来源:洛阳市教育局基教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依据《mg摆脱挂官方网站》,市教育局制定了《mg摆脱放分时间》,该管理规定涉及审批办转事项有学生转学、学生休学等。

1.转学办理。
(1)学生转学需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待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外省(市)转入学生需省(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学生持转学证明书到新转入学校办理接收转入就读手续并加盖学校公章,最后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基教科审核办理转学证明。[同一县(市、区)内不允许转学,高三年级除跨省(市)外不允许转学]。
(2)申报材料: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外省(市)转入学生需户籍证明。
(3)办理时限:开具转学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需到转入学校、基教科办理转入、审批、备案手续。

2.休学办理。
(1)学生身体健康欠佳,申请病假3个月以上,仍不能回校上课者,需持市级(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生本人写出休学申请书,家长、班主任、主管校长分别签字同意后,学校为其办理休学证明。(高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休学)。
(2)申报材料:学生病假申请书、休学申请书、医院证明、学籍档案。
(3)办理时限:学校持休学证明15个工作日内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报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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